我院參與起草的《鄉村建設項目庫建設指引(試行)》和《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正式印發
近日,《鄉村建設項目庫建設指引(試行)》《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由國家鄉村振興局、農業農村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印發。我院農業農村建筑工程研究所充分發揮在鄉村建設、項目管理等領域的團隊優勢,全程參與起草編制工作。
《鄉村建設項目庫建設指引(試行)》要求將鄉村規劃、公共基礎設施、農村人居環境、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建設項目納入項目庫管理,按照村申報、鄉審核、縣審定的程序確定入庫項目,安排鄉村建設項目原則上從項目庫中選擇,以項目庫建設為抓手強化鄉村建設項目布局、項目統籌和項目管理,統籌使用相關資金推動鄉村建設。《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管理指引(試行)》要求將鄉村建設重點任務全部納入清單管理,省、市、縣三級每年編制發布鄉村建設任務清單,以鄉村建設任務清單為抓手加強任務統籌,強化部門聯動,落實建設責任,科學安排建設時序,有序推進鄉村建設行動實施。
指引研究制定過程中,我院建筑所全面梳理總結了國家部委和地方層面已有的項目庫和清單管理相關制度,調研摸排了各地鄉村建設項目管理存在的困難問題和有關需求,配合征求并吸納了35個鄉村建設有關部門、32個省級鄉村振興部門、部分縣市區及專家意見,為指引形成提供了有力支撐。下一步,我院將持續監測兩項指引實施運行情況,根據發現的困難問題,提出優化調整的意見建議,適時配合開展修訂完善工作,支撐推動更好開展鄉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