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有与省辖市相同 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
鼓励大胆实践、发展经济
向县一级政府“放权”,让部分县享有与省 辖市相同的经济管理权限和部分社会管理权限,这项被称作“省直管县”的政府管理体制变革,不日将能正式实施。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 前,“省直管县”一事已经省长办公会通过,近日将发文至各试点县。
由省政府圈定进行“省直管县”试点的12个县为:宁国 市、桐城市、无为县、霍山县、歙县、来安县、涡阳县、怀远县、界首市、砀山县、广德县和岳西县。推行这一试点改革,是省委、省政府探 索减少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鼓励12个县大胆实践的重要举措。
省政府对扩大12个试点县管理权限提 出了“能放就放”的原则,即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现行须由省辖市审批或管理的经济社会事项,主要包括计划管理、经费安 排、税务办理、项目申报、用地报批、证照发放、价格管理、政策享有等方面,均由试点县自行审批、管理;现行需经省辖市审核后报省审批 的事项,均由试点县直接报省审批;对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经省辖市审核、审批的事项,将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或授权等办法,下放到 试点县办理。
放权的同时,省政府还将对试点县实行动态管理,由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每两年考核一次,按照有进有 出、两年滚动的原则,对达不到要求的县将予以淘汰,




